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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蔡学涛申请位于大丰区新丰镇车滩村一组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发证,宗地面积为191.4平方米,蔡学涛在1983年建主房3间,且本人一直生活居住在车滩村,并且在车滩村有承包田,承担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现依据村建证明、土地证明及相关材料,拟予以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特此公告,公告期30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申请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联系电话:83215738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