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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异地就医结算可直接“刷”

过去,我区市民异地就医,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大丰按政策报销。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劳累,一直是个难题。而现在,市民异地就医后,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日前,随着《江苏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指引》(同下文《指引》)出台,记者就哪些人群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办理等问题,采访了区人社局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科科长卢颖。

据了解,凡参加我区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前需要做哪些准备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异地就医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即一备案、二定点、三持卡就医。”卢颖介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之前需先办理备案手续,经办机构采集异地就医原因、就医地点等必要信息,以支撑系统联网结算。“长期驻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携带社会保障卡(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异地居住证明或工作、学习证明,到区人社局医保中心进行办理现场备案手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携带相同的资料到所在镇卫生院医保服务点办理备案手续。或者通过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线上备案。而因病情需要转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大丰人民医院、中医院或二院(限精神疾病)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卢颖告诉记者,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挂号就医,才能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异地就医”专题查询。就医结束后,可在医疗机构结账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或直接现金支付,可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卢颖还提醒我区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因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原居住地的,应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转诊人员需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选定新的医疗机构。

对于外省人员来丰或大丰参保人员去外省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则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刷卡直接结算,我区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普通疾病门诊费用也可刷卡直接结算。

“5月7日,我区医保与盐城市直医院联网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已经全部完成。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住院治疗的,办理好转诊手续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卢颖说。

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的实施,真正解决了以往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垫付金额大、报销材料繁琐及报销周期长等实际问题,给参保人员带来了极大便捷。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我省还建立了报错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异地就医人员在医院挂号、住院登记、出院结算刷卡不成功时,可随即将窗口报错信息反映给参保地经办机构、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院医保办,由其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

(陆卉   刘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