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夜幕下的“汪星人”杀手
本报记者 袁梦秋 通讯员 崔鹏飞

“我们家的狗丢了。”对于把“汪星人”当孩子养的爱狗人士,最难受的莫过于此。狗肉消费逐日旺盛的当下,家养的爱犬也成了不少狗贩子的猎物。

今年4月以来,我区小海、白驹、草堰、大桥、万盈、王港等地发生多起居民家犬被盗案件。案发后,盯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调取案发地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审看。然而,作案人员“经验丰富”,均戴着头盔蒙着脸,且驾驶着无牌照摩托车,一下子无法通过视频监控来突破。

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纪刚告诉记者,盗窃家养中华田园犬案件是乡镇高发的典型侵财案件,犯罪分子利用农村受害人散养家犬的习惯,乘隙用专门的毒针弩具来打狗。此类案件作案时间短、条件少,公安机关破案率一直很低。

案件迷雾重重,狡猾的犯罪分子继续疯狂作案却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逐渐陷入的僵局,似乎在挑战公安机关的办案能力。盯案民警毫不气馁,下定决心,誓要将这一伙犯罪分子全部抓获归案。

在一次案发地附近走访中,一个小卖铺老板提供的线索吸引了盯案民警的注意力。老板称,曾经有一伙可疑人员骑着踏板摩托车到其店内买过饮料,同行的还有一辆红色轿车。盯案民警立即以此线索为突破口,以小卖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很快就在华丰农场北门岗处发现了老板描述的红色轿车。经查明,该车车主为一女性,盯案民警大胆猜测,可能是车主家人或者朋友驾驶车辆偷狗。通过一系列研判与分析,结合案发现场图像,发现案发时驾驶该车辆的人为其丈夫袁某。但结合图像和数据分析,却发现并非所有案件袁某均有参与。盯案组民警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再一次大胆猜测,是否存在交叉结伙的可能性。最终,一举抓获偷狗犯罪嫌疑人另一袁某和吴某,当场扣押弩1把、毒针54根、弹簧45只、弹弓1把、钢珠2包、毒狗药11包,共计破获本地及外地偷狗案件1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15起。

到这里,案件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但盯案组不仅仅满足于此,顺藤摸瓜,一举抓获了下游涉嫌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姜某。自此,一个流窜乡镇盗狗的犯罪团伙所有成员均被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偷狗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分以下几种罪行:一是盗窃罪,如果偷狗的数量较多,涉案金额大,则可能涉嫌盗窃罪;二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偷狗贼为了偷狗随处撒放剧毒物质,危害到社会安全,就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三是销售有毒食品罪,如果偷狗贼把含有大量毒药的毒狗卖给餐馆,造成食客中毒,就有可能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四是抢劫罪,如果偷狗贼在偷狗过程采取暴力手段,则可能涉嫌抢劫罪。

警方同时提醒,狗肉虽香,来历不明的千万不能乱吃。市场上的狗肉来源,不少就是不法分子到农村偷盗甚至投毒偷来的家犬。狗被注射毒药后,毒药成分会通过血液流遍全身,并分布在肌肉等组织里。有些毒药经过一般的烹制手段并不会分解,如果人体摄入有毒物质,达到一定量的积累,很可能会产生二次中毒,轻则产生呕吐、头痛、腹泻等反应,重则很可能会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