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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助力 护航成长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综述

近年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贯彻落实“护苗行动”和“青春护航工程”为抓手,以“星星点灯工作室”为依托,以“检校共建”活动为平台,不断探索未检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竭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区检察院未检科先后被盐城市司法局、教育局评为“青少年法制宣传先进集体”,被团省委、省检察院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星星点灯”志愿服务队被区文明委表彰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检校共建、护航青春”活动被区文明委评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未检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是严格贯彻“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减少批捕率、起诉率、羁押率,切实提升办案质效。2016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件28人,批准逮捕6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30件66人,起诉12件41人,相对不起诉10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不捕、不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故意伤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切实保障被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审查起诉6件6人。其中,朱某某猥亵儿童、强奸案,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三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公安侦查阶段是否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调查、告知诉讼权利以及指定法援律师等工作;法院审判阶段是否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听取意见、告知诉讼权利、指定法援律师以及刑事和解等工作;刑事执行阶段是否进行分案关押、亲情会见等工作。同时,督促侦查、审判机关尽可能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期限,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羁押等待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四是全方位开展救助帮教工作。主要通过经济、法律、心理、技能培训、入学就业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帮教。对作出不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定期到其所在的学校、家庭、社区回访了解情况,掌握其各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先后开展不诉帮教12人次、判后帮教36人次。同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在精神上给予被害人鼓励,并实行司法救助,向家境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树立生活信心,切实使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社会化体系建设,持续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打造“星星点灯”未检工作品牌。理清“信息化+未检”工作思路,成立“星星点灯工作室”,推出全市首个未检微信公众号。目前已编发微信24期,总阅读量上万人次。启动星星志愿者服务仪式,组建“星星点灯”志愿服务队,制定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联动计划,加强与社会公益团体的合作,提升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制定“打通最后一公里”行动计划,引入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组织防治校园欺凌“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国旗下宣誓,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制作一期橱窗板报,组织一次主题征文比赛。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30余次,受益学生人数达6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报告制度,定期梳理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认真总结案件特点规律、发展变化形势,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先后撰写预防调研报告6篇,其中,《关于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预防的报告》获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坚持“三化同步”助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等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是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探索防范途径。加强与辖区中小学校的协作配合,选派未检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结合省院“幼儿保护专项行动”,以法制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早教机构老师、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联系,从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出发,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根源,开展共同预防,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无缝衔接。一名未检干警被盐城市综治委表彰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

 

三、切实加强专业化建设,努力提升未检工作成效

一是着力提升未检干警素能。积极实施全员素能提升工程,先后开展各类培训、专题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30余次,切实提高未检干警的业务能力。建立“业务导师制”,由资深员额检察官对青年干警进行一对一指导,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始终将未检实务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项研究。一名未检干警被盐城市法学会评为“优秀会员”,一名干警顺利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

二是着力加强未检机构建设。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整合未检工作职能,实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及维权帮教等职能一体化,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规范专门办案场所建设,建成包括讯问室、询问室、不起诉宣告室等在内的未检办案工作区,配备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设施,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着力强化未检办案规范。规范未检办案程序,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细化不起诉宣告、犯罪记录封存等程序规定,完善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工作标准和规范,使未检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有章可循。规范内外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积极落实委托社会调查、线索移送、联合帮教等机制,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四是着力探索未检工作新的增长点。探索未成年人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权利保障前置审查、品格事实审查、督促认罪悔罪和社会化帮教四位一体未检办案新模式,健全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年龄证据收集与审查机制,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行政案件衔接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特殊性司法为指引,探索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增强内外联动,体现未检工作的柔性关爱。

(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