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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打造美丽乡村

本报讯   连日来,我区14个农村集中居住点工程已陆续节后复工,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

去年以来,我区确定首批农民集中居住点试点共14个,其中区级5个、镇级9个。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66亩,总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可集聚农户约3717户。其中启动区总用地面积688亩,可安置农户2121户。截至目前,14个集中居住点已开工建设1054户,其中竣工766户,在建288户。

我区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改善全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党政挂帅、部门协同、依靠基层、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进城入镇购买商品房,引导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户进入农民集中居住点,出台退宅还耕、农房拆除、农户安置、购房贴息等一系列奖补政策,免除农户后顾之忧。充分照顾弱势群体,对建档立卡困难户等困难群众进行托底安置。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力有序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抓好“一镇十村”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在取得重点突破、形成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考虑四类困难人群进集中居住点,实现农村居住形态与精准脱贫同步。以“不增加财政负担、镇村债务”为基本原则,根据改善农房工作所需资金,每年下达各镇(街道)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所得资金由区级统筹,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018年、2019年改善农房共需资金8.15亿元,已通过争取省补资金、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落实到位、实现闭环。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责任状,共下达2019年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1686亩。

我区将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致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2035年前完成全区218个行政村(居)、1272个自然村、18.8万农户住房条件改善工作。2022年前按照“一镇塑创样板、十村示范引领、四十四点集中居住、一百八十一村改善提升”的总体目标,有力有序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今年,计划实施17个新建集中居住点的建设,每个新建集中居住点集聚不少于100户的规模。完成21个规划发展村庄点集聚改善提升任务,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住房条件的新变化、新实惠、新发展。目前已委托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研究院抓紧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为全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遵循“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规划引领、分类实施,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传承文化、塑造特色,有利发展、方便群众”的原则,综合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布局、公共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乡村风貌保护等因素,着力优化镇村布局。

(葛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