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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校园
——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区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建设全局,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师生的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思想源头上狠抓落实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及时成立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联络员,并挂牌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专项斗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坚持分级部署,及时召开局党组会、校(园)长会、全体教职工会,分层次传达学习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推进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大教信发[2018]10号、《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大教发[2018]125号到各学校,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落实。

二、领导责任机制到位

1.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掌握学校工作情况,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分析学校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部署。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争取各部门支持,协调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减少和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

3.研究、制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4.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巡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或上报配合学校整治。

5.总结、推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区教育系统上下思想认识才能拥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于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构建线上线下、课里课外、校内校外立体宣传模式。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法制课强化学生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公示栏、专题展板、横幅标语、电子滚动屏循环播放,促进宣传多样化、常态化。通过家长会、家访活动、专题班报、班级微信群、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点对点宣传,确保“小手牵大手”宣传动员全覆盖,干部职工、学生家长知晓率达100%。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及标语近200幅,通过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点击率达上千次,《警方权威发布》和《通告》固定张贴在校大门处,有电子显示屏的学校全部长期滚动播放宣传口号。

因此抓好中小学生对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四、实行零报告制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艰巨,区教育局制定《全区各中小学学校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汇总表》《涉黑涉恶线索个案排查登记表》,并规定每月18日上报两表,区教育局扫黑办根据上报数据汇总再上报区扫黑办。

各学校具体围绕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摸排:

1.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2.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的黑恶势力人员;

3.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

4.黑恶势力强揽学校建筑工程,恶意竞标,干扰、阻扰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

5.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暴力催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6.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7.教育系统涉信涉访事项中涉黑涉恶嫌疑的重点人头。

五、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长效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等方面的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

“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必须扎实推进,才能确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学生法制教育,进一步整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行为,尤其是校内外对师生实施殴打、伤害、拘禁等硬暴力和侮辱、威胁、精神挟制等软暴力的个人行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上,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确保成效,防止走过场。

坚持把“扫黑除恶”宣传和学校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

因此,深化“扫黑除恶”宣传首先是保证了校园环境的良好发展,学生思想认识辨别好坏能力的提高,行动上表现为不参与、不能因为无知而涉黑涉恶、善于发现周边的“黑”“恶”行为,敢于向学校或家长举报,同样也可以利用“小手”牵“大手”反过来影响和教育各位家长,从而达到整体社会环境的整治,形成美丽校园、和谐校园、稳定校园。

(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