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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停车问题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实施《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有效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有力策应“创文”工作,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在主城区纬二路以南、五一大道以西、张謇路以北、金海路以东(含上述道路)的合围区域及各镇建成区开展停车问题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规范停车资源配置。积极改善停车供给结构,切实为广大群众创造便捷停车环境,全面排查道路停车泊位,对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取消设置不合理、影响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部分次干道、支路巷道新增部分停车泊位。

二、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全面排查收费停车场,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发挥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

三、加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鼓励创新理念、共享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便捷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逐步通过智慧停车APP,实行微信、支付宝等智能化收费管理模式,建强完善停车诱导系统,提高停车智能管理水平和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四、加大停车执法管理力度。区停车整治办负责统筹全区停车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检查督导,明确标准与规范。公安、城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擅自设置停车障碍、改变停车场用途等违法行为。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停车管理工作。

五、推动全民共建良好停车秩序。全社会共同构建和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引导群众举报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等行为,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夜间向社会限时开放停车场地,倡导群众合理用车、绿色出行。广大市民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要求,切实打造文明便捷的停车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