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关于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一)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具有大丰区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内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低保标准35%发放,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低保标准25%发放。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2020年1季度下列人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附公示对象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区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举报电话:0515—83816825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0515—83529800   区残联办公室     0515—83515582   区财政局社保科

2020年3月26日

 

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公示表

2020年1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