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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区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2020年 9 月18日上午10 时至 10 时19 分。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 36秒停 24 秒,反复3 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秒,反复15 遍,3 分钟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 3 分钟。警报信号之间间隔为5分钟。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将组织防空防灾疏散演练。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0年 9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