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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评 公 示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展对“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通过对江苏大丰港经济区造纸产业园的充分考察和了解,拟投资60433万元,在江苏大丰港经济区造纸产业园内建设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项目,占地约150亩。

环评初步结论:本项目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调查基本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本报告书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所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全厂卫生防护距离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项目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唐总(13921825992)

环评单位联系人:陶工(1391294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