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6.48小时内病亡“视同工伤”

【简要案情】某事业单位的单某,2020年4月被单位派出负责拆迁工作,不料在拆迁工作过程中心脏病突发,经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因单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所以该单位为单某申报了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4万余元,丧葬费4.7万余元,共计88.7万余元。

【点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为工伤。这里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从工作场所直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7.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四方共赢”

【简要案情】某纺织公司的顾某,2020年12月在公司车间工作时左手被机器绞伤,公司立即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直到一个多月后出院时,公司和顾某都非常好奇地问:“明明治疗花费了9万多元,为什么医院没要我们交费呢?”医院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我们医院是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由我们医院和经办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不用你们先垫付啦。”顾某和公司的人听了之后,连声说:“好,好,好,联网结算好啊!”

【点评】近年来,随着城区医院陆续签订了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工伤医疗费用逐步走向联网结算的模式,公司和职工再也无需垫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实现了用人单位、定点医院、工伤职工及经办机构“四方共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