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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验收

本报讯 10月12日,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盐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检查组验收。

我区坚持“依法自愿、资格唯一、程序规范”的原则,研究制订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7月底,全区218个村(居)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改革过程中,我区重抓“四个”关键环节,即全面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身份、折股量化资产、成立经济组织。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思路,推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质量运行。

验收期间,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重点检查了大中街道泰西村、大新村,认定我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统一规范、成员身份确认不重不漏、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息档案管理全面完整,高质量完成了改革工作。

(奚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