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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举报电话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我区工作安排,进驻期间设立统一的群众举报电话,受理大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电话:0515-83818213;受理时间:2021年10月7日—10月16日,每天8∶00-20∶00。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盐城市大丰区协调联络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