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我区成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

本报讯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发布 《关于2021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告》,决定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全省50个乡(镇)、街道获奖。我区荣获省级县(市、区)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扬。西团镇荣获省级镇(街道)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称号,并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近年来,我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我区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耕地保护列入区、镇、村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与各镇(区、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压实各镇(区、街道)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了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耕地保护考核激励。2018年区政府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耕地保护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15%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耕地保护成绩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有力推进了我区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增加了新增耕地产出率。据初步统计,我区近3年实现新增耕地达4.1万亩,为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大违法用地责任追究。我区积极构建耕地保护综合执法监管新模式。加强区、镇、村三级纵向联动,构建法院、检察院、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合验收、联合惩戒、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的横向监管机制。出台《盐城市大丰区违法违规用地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真正做到问题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违法状态消除到位,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确保耕地保护取得实效。

(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