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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把好劳动关系“方向盘”

本报讯   近年来,区总工会通过构建“三大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工会监督、职工参与”的民主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把好和谐劳动关系“方向盘”。

构建党政主导的“大调控”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会与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吸收工会参与所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构建劳动关系三方“大协商”体系。在全区建立“区人社局代表政府、区总工会代表职工、区经信委和工商联代表企业”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三方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劳动关系、矛盾化解、争议调解、监督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等情况。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召开协商会议32次,协商研究涉及集体合同9次,劳动争议处理5次,社会保障6次,安全卫生7次,劳动保护6次,工资分配12次,再就业3次,调研检查13次。

构建企事业单位“大维护”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四项制度”和“四项机制”,细化和量化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相关标准。并采取走访座谈、查验资料、帮助建章立制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快创建进度。目前,全区分别有4家企业获得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2家企业获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2家企业获得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命名表彰。

(夏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