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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朱菊芳申请对位于大中镇同德村三组9排22号田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经查,原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土集用(2016)第600101号,现依据原发证档案、遗失启事(大丰日报遗失启事2017年7月20日)及其他登记材料,朱菊芳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书面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