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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文体公园健身步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 30至5:30)到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市区黄海西路28号、联系电话:18962071753)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以上均需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否则不被接纳。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