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刘成柱申请位于大丰区三龙镇持久村四组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现场调查,现拟按申请人使用的合法面积200.0平方米进行登记,特此公告,公告期15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国土资源局申请书面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  联系电话:83416686。一经查实,取消登记资格。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