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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评选征集活动的通知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为提升大丰饮食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大丰浓郁地方特色的品牌菜系,进一步提升大丰城市形象,在评选“大丰老字号”的同时开展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评选活动。

一、评选内容

根据调查摸底初选的乡土菜和海鲜名单,公开评选征集“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同时,有奖征集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具有地方特色系列菜肴及海鲜集体商标名称各1个,通过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作为注册商标的名称,对其作者给予1000元奖励。(评选活动在“大丰服务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大丰服务业“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评选征集乡土菜10个、海鲜8种。)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大丰鲜明地域特征,能体现大丰特有的传统美食或海鲜文化,符合本地饮食习惯。

(二)食材选料上,主要原料要为本地出产,所有食材选料要充分体现原生态、绿色有机、健康养生。

(三)烹制工艺上,要求采用本地烹饪技法,质量优良、特点鲜明、口味突出,注重菜品营养搭配,色、香、味、形俱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公开评选(4月10日-5月31日)

采用市民投票(微信平台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评选征集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同时,有奖征集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具有地方特色系列菜肴及海鲜集体商标名称。

第二阶段:申报参评(6月1日-8月31日)

在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中国大丰网、“大丰服务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名单,并发出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要求申报参评。

对申报的“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根据菜名、原辅材料、制作工艺、成型照片等要素进行初审。组织初审入围的乡土菜和海鲜进行现场烹制,通过现场评比确定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制作工艺。

第三阶段:推广宣传(9月1日-10月31日)

对评选确定的大丰“十大乡土菜”和“八大海鲜”制作宣传册,认定的制作工艺对其申报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通过影视、平面、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介绍,通过活动着力推广,进一步提升大丰饮食文化内涵。

 

更多资讯请关注“大丰服务业”微信公众号

 

盐城市大丰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

盐城市大丰区餐饮行业协会

2018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