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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初级中学围墙、道路、垃圾池等工程,已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现拟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工程总投资约8万元,要求工期30日历天。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天上班时间到刘庄初级中学报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95164278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初级中学

2018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