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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范大玉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定位,按照“夯基础、创特色、争一流”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圆满完成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根本点,在大局大势中精准谋划人大工作;找准监督工作发力点,在履职行权中聚力实现“两高”目标;把握代表工作关键点,在激发活力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明确固本强基立足点,在开拓创新中全面提升履职效能。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六个高质量”和市委“两高”目标、“三市”战略、“两海两绿”新路径,按照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决策部署,紧扣“三新”发展定位、“四大经济”主攻方向、“三个一体化”现实成效、“六项工程”实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在实现“两高”目标中勇挑重担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