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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企业废气整治承诺书

为改善化工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整治投入,提升治污装备水平,提高污染防治能力,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促进化工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我企业现对全区人民公开承诺如下: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省、市、区委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两海两绿”发展路径,主动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加快现有生产线与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最新环保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产污与处置能力匹配、污染物去除效率和排放稳定达标的要求对现有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测与评估,主动淘汰落后装备,加大新增及改造收集设施、治理设施的投入,加强现场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强化职工岗位培训与考核,严控废气扰民事件发生,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三、出台废气专项整改方案。深入排查废气排放点源,现场检测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找准废气影响问题根源,结合新发布、新修订或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针对性制定整改计划,2019年1月31日前出台《企业废气专项整改方案》并报属地园区审查,逾期未上报的自行停产直至方案出台,并经评估具备边生产边整改条件后复产。

四、限期完成废气整治任务。全面做好统筹,加强资金保障,明确人员、细化措施、倒排工期,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环保分册》及《企业废气专项整改方案》中的各项废气整治任务,确保符合《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企业复产环保要求》中的废气治理相关要求,逾期未完成的自行停产直至整改完成,并经验收达到整治效果后复产。(整改方案涉及新建废气焚烧炉等定制周期较长治理装备的,该单项任务最迟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和重大活动管控措施,主动关心企业职工和周边社区群众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逐步加深公众对化工园区和企业的了解,不断巩固邻里和谐的良好氛围,2019年7月31日前开展一次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周边社区、单位群众代表参与整治、感受成效,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

整治期间因废气扰民造成社会群体性事件或无法完成整治任务影响园区整体通过验收的,企业将主动申请关停,或主动公示放弃治理无望的产品或项目,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