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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联动 一体推进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贯彻落实区纪委四次全会要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系列述评之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区委部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强化年活动,一体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主责就要找主要负责同志,要扭住关键不放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党委和党委书记这个关键。凡是叫书记的,都要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好管党治党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不但要对自己所肩负的“第一责任”有清楚的认识,还要引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班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挂帅就要出征!”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要督促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任务摆进去,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带领班子成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带头严以律己,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动“绝大多数”担当作为。

紧盯重点环节,做到“要害处”坚决不松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既管全面、全面管,又抓重点、重点抓,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事业兴衰,关键在人。”要规范选人用人,紧盯动议、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凡动必查”、个人事项报告“凡动必核”、党风廉政情况“凡动必听”,把“带病”干部挡住,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对肆意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来一次大检查、大清除。要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标准化建设,抓实村务监督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脱贫攻坚、“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把监督严在平时,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强化专题约谈,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或者出现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有不良情形时,纪检组织及时约谈党组织负责人,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将“四责联动”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集中整治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严格追究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履责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坚决严肃问责,形成有责必追责、问责必曝光的强烈氛围。提档升级廉政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对党员干部履责情况进行多维度剖析,强化预警功能,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好“常”“长”要求。强化制度治党,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健全责任落实的长效保障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结合单位职能、成员分工,分别明晰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具体责任,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本可依,实现责任清单明细化、个性化、项目化、指标化;执行履责记实制度,实行“序时记录、一事一记、季度审核、年终评估”,让党员干部履责有迹可循;落实履责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各责任主体及时书面报送上年履责情况,上级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形成上下联动的责任传导格局;推行述责评议制度,综合运用组织审核、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责任主体履责情况精准“画像”,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形成鲜明评价导向。

(丰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