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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注意阅读。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本行是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一家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本行始终以坚持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业务发展稳步向上,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明服务获得良好反响。

本行业务主要包含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销售渠道包括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等。近两年,本行与政府联合推出了社保卡,将旅游、校园、医疗等服务都加载到社保卡中,并以此为载体,拓展、延伸本行业务受理渠道及营销服务体系,搭建横跨金融和商业服务的多功能平台,推动本行战略转型,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行发展形成了符合自身经营特色的业务发展模式,以坚持服务“三农”为本行的发展战略方向,建立了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业务结构。本行竞争优势如下:一是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本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广泛深入的地区营销布局为本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坚持服务“三农”市场定位为本行发展提供持续生命力;四是特色鲜明的业务经营模式为持续发展增添了活力;五是成熟高效的资金业务模式为本行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六是开办国际业务拓宽了本行业务发展渠道。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行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18年,经营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研究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聚焦新目标,对标高质量,在强监管、治乱象、降杠杆的政策背景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业务经营稳中求进。至年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336.09亿元,比上年增加31.29亿元,增幅10.27%;各项贷款余额231.81亿元,比上年增加40.44亿元,增幅21.13%;存贷款总量、增量在大丰区银行业机构中排名第一。国际业务结算量达4.36亿美元,突破4亿美元大关。二是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至年末,全行不良贷款余额3.47亿元,不良率1.50%,比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71.00%,比年初上升10.98个百分点。2018年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增加2.20亿元,增幅22.45%。利润总额6.25亿元,同比增加0.69亿元,增幅12.43%;净利润4.70亿元,同比增加0.39亿元,增幅9.08%。三是服务地方成效明显。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头版头条,深耕普惠和小微金融领域。至年末,全行实体贷款余额175.91亿元,比上年增加31.27亿元,增幅21.62%。贷款客户数净增6331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法得到省市区领导肯定,多次在上级相关会议上交流经验,被《金融时报》、《新华日报》等媒体重点报道。四是普惠金融深入发展。率先主动加入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及时响应企业需求;加快社会保障卡六个“一卡通”工程,新发卡13.2万张,总量达72.06万张,加载各类功能71项。2018年新拓ETC2.41万户。打造“阳光信贷”升级版,实施小额贷款线上签约,手机自助办理。离柜率达90.76%,比年初增加8.1个百分点。五是科技支撑激发活力。数据中心已经建成使用,以IT基础平台为载体,打造流程银行、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运用三大平台,基本实现管理流程化、办公自动化、营销便捷化。上线互联网平台3.1版本、行员360画像系统、内外部检查系统,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规范管理体系认证。六是企业形象优良呈现。“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引领,文明创建、规范服务、回报社会持续作为,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金融模范职工之家”、盐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盐城银行业“最具社会责任奖”、盐城金融系统“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称号, 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三、风险管理

本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集中度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及战略风险等。本行本着“风险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的宗旨,明确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固化风险管理配套机制,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负责做好实质性风险管理工作。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本行从构建集中化、专业化、差异化信贷审批管理模式:

(1)管理集中化。打造信贷管理“十个集中”,具体包括业务受理集中、授信评审集中、用信审批集中、数据录入集中、贷款发放集中、合同管理集中、档案管理集中、抵质押品管理集中、贷后管理集中、不良清收集中。

(2)审批专业化。在授信评审部配备了有多年信贷从业经验的审批人员,结合流程银行系统的建设,对全行的所有贷款的授信进行集中审查和权限内审批;按照贷审会议事规则,将信贷会办流程纳入流程银行信贷辅助系统,实现了贷审会成员的7×24小时独立审查。在信贷管理部成立用信审批中心,配备专职审批人员,对全行所有的贷款用信进行审查和权限内审批。

(3)差异化信贷审批。一是根据贷款风险级别的划分,按照“低风险短流程,高风险长流程;小金额短流程,大金额长流程”的原则;二是对审查审批人员的权限进行了严格的划分。

(4)严格限额管理。本行制定《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市场变化,每年对行业投向限额进行规定并在流程银行中设置,行业如超额度用信,就会自动拦截,同时根据经济形势对信贷结构调整,有效防止行业集中风险。

(5)合理运用渠道,防范授信风险。加强授信风险审查,有效甄别高风险客户,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财务欺诈等风险。通过走访调研,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风险预警等外部数据及社会评价筛选优质客户,控制高负债、高风险企业融资。

(6)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密切监测分析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瑕疵贷款、关注类贷款情况;在风险监测系统内设置贷后管理预警模型,相关部门专人监测,一旦监测出贷款、信用卡资金流向异常,立即生成预警,发至前台部门进行核查。

(二)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指市场因素,例如汇率、利率、股价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或不利变化导致本行利润降低、产生亏损或对本行资产组合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旨在识别、计量和监控市场风险,将潜在的市场风险损失维持在本行可承受的范围内。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偏好、市场风险政策(年度调整)、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和程序、限额管理政策和程序等。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按照监管要求,本行逐步建立健全与本行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通过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及时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资金稳定性下降、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大、流动性风险隐患增加等问题。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牵头组织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实施工作,加强对资金部门资金拆借期限的流动性考核,以FTP价格对资金部门进行指引,较好的优化了流动性管理。加强负债稳定性管理,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完善流动性风险应对预案,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四)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有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牵头组织本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工作,序时开展各项检查,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牵头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职责权限认真做好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不断完善。

(五)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进业务创新,提高信息科技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构建了信息科技治理管理框架,成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本行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决策与管理。科技信息部负责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牵头组织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实施工作。本行构建多部门协作的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体系,从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及项目建设、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中心机房管理、信息系统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构建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加强季度应急演练,建立服务商快速联络机制和业务突发事件报告处理机制,有效保障业务连续性,促进行内业务稳健安全运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六)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上线舆情监测系统,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本行信誉、形象及品牌价值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企业社会责任

本行始终秉承“源于社会,回报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将理念延伸至文创、消保、民生、教育、环保、公共卫生等众多领域,赢得了各界的肯定,获得2018年度盐城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盐城市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盐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荣获盐城市银行业协会“最具社会责任”和“最具民生金融”奖表彰。

本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出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的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个人金融信息泄露事件,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行对照《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要求,注重强化普惠金融理念,不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独家代理发放本地社保卡,将代缴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新农合、医保、养老、涉农补贴等多项功能加载到社保卡上,实现了老百姓足不出户缴费;同时在农村设置助农网点(快付通网点),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个助农网点,把小额存取现业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本行通过畅通员工职业成长通道,重视员工能力提升,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积极维护公共卫生和安全,挂钩并定期参与小区卫生清理和路口交通指导工作;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引领绿色金融创新和绿色经济发展;主动调研乡村振兴相关业务,从投向和投量上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2018年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参与网点38个,累计活动112次,参与员工1084人次,受众客户量2.4万人,发放宣传资料4万份。与盐城市银行业协会携手大丰农商行在大丰区大新社区党群活动中心成立“大新社区金融知识宣传站”,由普及宣传向升级宣传转型。

组织员工参加无偿献血104人次,累计献血25900ML,彰显社会责任:向社会各项捐助463.64万元。

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定期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二、重要事项详情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本行股东及本行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数据详见本行审计报告。

(二)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陈斐然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3月出生,江苏滨海人,硕士研究生。1991年至1998年,任上海海丰农场副科长、科长,团委副书记、书记;1998年至2001年,任上海市海丰农场果林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海丰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委员、宣传科科长、工会主席(兼任农工商集团团委副书记、工会常委);2006年任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会常委、思想政治工作部副部长、机关党委委员;2006年至2009年,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2009年至2012年,任上海市上海农场党委书记、法人代表;2012年至2015年,任光明食品集团长江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法人代表;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海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2018年至今,任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本行董事。

二、员工情况

三、薪酬情况

(一)员工薪酬制度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行业薪酬管理办法》(苏信联发〔2013〕227号)及《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大农银发〔2018〕224号)的规定,本行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收入。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2018年度行长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考核和分配。

第七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概述

本行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依法召开了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近年来,本行一直致力于自身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的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本行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全面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2018年8月7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监函[2018]86号),认为:“总体看,大丰农商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健全,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盈利状况良好。”

二、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本行具有合理、符合监管规定的股权结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2018年3月28日,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6项议案。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运作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工作制度》、《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名与薪酬四个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指导作用,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8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4次季度例会,一次临时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等流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2018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中有效期限的议案》等43项议案;2018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一季度经营层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2018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上半年业务经营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三季度业务经营工作报告》等11项议案;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机构迁址及更名的议案》等6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经营发展提出了诸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本行治理结构和规范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事会提名和履职考评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对本行董事会、经营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通过监审联动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风险、内控、财务、案防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开发上线质询流程,同时对本行定期财务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8年,本行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均为季度例会,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等流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2018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的监督评价报告》等15项议案;2018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8年一季度财务活动监督评价报告》等7项议案;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8年上半年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等10项议案;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第三季度财务活动监督评价报告》等14项议案。

(三)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外部监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诸多客观、公正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规范化运作。

五、高级管理层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高级管理层受聘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确保银行经营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他各项政策流程和程序相一致,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行本部设置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行政保卫部、工会办公室、营销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非信贷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内审监督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授信评审部、互联网银行部、执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基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国际业务部、资金市场一部、资金市场二部、资产保全一部、资产保全二部、业务拓展部、私人银行部、电子银行部、普惠金融部、数据运管部等30个职能部门。设置 38家支行、1家营业部、10个自助银行。

第八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478号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行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海平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万吉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