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和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需同时具备)
1.在盐城市区(含大丰区)境内具有不小于2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备案。企业诚信库状态为正式库。(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3.近两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或以上处罚。
4.近两年该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5.未被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代理机构情况简介(格式自拟):主要介绍公司成立时间、资质、规模、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情况,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近两年主要获得荣誉情况等情况。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据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
3.报名单位应严格按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办公大楼4楼406室。
报名方式:报名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报名人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人:黄启明
联系电话:83524630五、入库程序
1.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投诉的代理机构进入大丰区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2.入库结果公示后,如有作假,不良记录,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代理资质。
六、入库后管理
1.在入围公示期结束后,入库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退出代理机构库。
2.为保障所有入库代理机构利益,预防不正当竞争,将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代理单位,且已中标代理机构本轮不再参与其他水利项目抽签,待全部入库代理机构均获得中标机会后,再进入下一轮竞标。
3.已中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放弃已中标项目的代理权限,如坚持自动放弃,则视为自动退出代理库。
4.招标代理机构收费及造价咨询费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中的相关规定。
5.入库代理机构在项目中标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被相关单位评价较差或投诉举报查实的,将直接清理出库。
6.在全部入库机构均获得中标机会且所代理项目均完成后,大丰区水利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全部入库机构该轮工作进行综合评分,按入库机构总数的10%将排名靠后的单位取消下轮水利项目抽签资格。
7.入库代理机构服务范围是:工程类50万元以上;服务类1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项目。
8.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大丰区水利局,必要时可对本公告相关条款进行增减、变更或取消,并保留再次征集的权利。
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