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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

本报讯 6月20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区总工会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挂牌设立。

据悉,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能是接待企业职工(农民工)来信、来访、来电求助,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代其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帮助报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进行代理;解答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开展劳动人事维权、法律援助宣传等工作。服务对象是全区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模范、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者。法律援助范围主要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因劳动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值班律师每周定期坐班,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李仕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