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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街道“四公开”打造“阳光村务”

本报讯 今年以来,大中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逐村检查,要求各村大力推行“四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村务”。

该街道要求村务公开统一规范形式、统一公布内容、统一公布时间、统一检查评比,重点明确必须做到财务、政务、事务、党务“四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不隐瞒、不漏报,确保村民群众早获悉、早知晓。对涉及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全程公开,所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群众质询,并及时反馈结果。强化对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分片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让“阳光村务”真正成为密切干群关系、方便群众办事的“连心桥”。

(卢春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