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关于对拟新增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经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调查审核后拟保障的低保申请对象予以公示。(我区现行居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  举报电话:0515-83810212区民政局低保办    0515-83515582区财政局社保科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15

 

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10月拟新增低保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