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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根据盐政发〔2017〕95号、盐医保发〔2019〕54号文件要求,大丰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2、持有本区居住证且常住的人员。

3、本辖区内各类中小学生和大专院校等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二、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32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220元。各类医疗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三、缴费时间

1.明确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期,医疗保险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完善破年参保制度。当年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等人员,应当自退役、毕业、户口迁入之日起3个月内到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实行迟缴与待遇挂钩。对未在上述1、2规定情形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补偿。

四、缴费途径

(一)在校学生缴费

在校学生(含在园幼儿)依托学校缴纳医保。各学校托幼机构在参保缴费全部完结后,代收保费及时缴入税务专用账户。

(二)成年居民及未成年人缴费(不包括在校学生)

方法一:农村商业银行代扣。鼓励与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通过批扣的方式缴纳医保费。注意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含参保人参加的所有险种,也就是扣款协议不分险种。签约协议一人一卡(一般约定本人的社保卡)。

方法二:农村商业银行柜台、税务第一分局社保窗口直接缴费。没有签订代扣协议的人员可带本人社保卡至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税务第一分局社保窗口直接缴费。

方法三:微信。

(1)使用微信扫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或者在微信中,点击发现 -> 小程序 -> 放大镜搜索 -> 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进行搜索,点击进入。

(2)使用微信扫描“大丰医保” 二维码,关注“大丰医保”公众号,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进行快速缴费,利用农村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界面,存入医保费金额至本人约定的社保卡,由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代扣代缴。

 

方法四:支付宝。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按提示操作缴纳医保费。可为自己缴费也可以代他人缴费。

方法五:银联移动POS机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