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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助力建设和谐社会
——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

参加开放日活动的代表们观摩社区矫正中心南阳分中心

 

近日,区司法局积极开展以“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助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社会公众代表和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积极参与,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近距离感受智慧矫正带来的新成果。

社区矫正对象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还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据了解,社区矫正的人均执行成本只有监狱的十分之一,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

区社区矫正中心集入矫(解矫)宣告、监控管理、集中教育、帮困扶助、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刑罚执行、档案管理、教育谈心等功能于一体。在区矫正中心的心理矫正室和视频会见室,记者看到有沙盘和各种小玩具,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里,除了严肃的刑事执行和教育监督,我们更想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有温度和人性化的管理,我们和盐城监狱合作,对有心理辅导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加强和监狱的联系,在省内监狱服刑的人员家属可通过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分中心以及司法局申请,和省内监狱预约时间,安排服刑人员和其家庭成员远程视频会见,大大节省了服刑人员家属的时间和金钱。事实证明,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对服刑人员心理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帮助服刑人员在监所更好地改造。”

除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社区矫正中心还负责全区刑释人员和强制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工作。“我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07人,安置帮教对象1800人左右,后续照管对象30人左右,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和强制解戒人员没有家庭、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如果对他们不闻不问,把这一部分人放到社会上去,很可能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这都需要政府和社会进行帮扶教育和管理,让他们获得生活技能,从而降低他们重新犯罪的概率,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区司法局负责人说道。

家住大丰的卞某某,2012年6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8年5月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为7个月。由于在监狱服刑多年,卞某某生活与社会严重脱节,还被别人指指点点,导致他一度情绪消极。假释后,卞某某到区司法局报到,工作人员通过与其入矫谈话,发现其纪律意识较强,但比较自卑,便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加强与其父母和志愿者的沟通,让其父母配合加强对卞某某的教育监督,共同为卞某某创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该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还了解到,卞某某在监狱服刑时学得一手做箱包的好手艺。在原监狱的管教协助下,卞某某开办了箱包厂,现已设立3个分加工点。工厂开办以来,不仅改善了卞某某的生活,还吸收周围100多名家庭妇女就业,帮助当地居民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吸纳5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不仅如此,卞某某致富不忘回报社会,他的箱包厂年纳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为大丰的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9年10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卞某某符合国家特赦令条件,因其日常矫正表现良好,于2019年9月20日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特赦。

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洗涤灵魂、融入社会、重塑未来是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和使命。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我区社区矫正新中心也即将投入使用,“智慧矫正”将焕发新活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数据化、监管手段科技化、教育帮扶网络化、业务流程智慧化的社区矫正智能化运作模式即将呈现,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定会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靓丽的新名片。

(薛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