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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领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0〕110号)文件精神,我区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对象。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对象的儿童分为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重病重残儿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附公示对象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区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困境儿童名单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5日  举报电话:0515—83816825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0515—83515582   区财政局社保科

2020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