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梁呈元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杨建明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大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
徐忠俊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剑媚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葳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鑫邦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季锋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庭长;
徐辉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
刘锋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茅小红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强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雁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倩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