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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围海养殖区配套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网络链接:大丰区人民政府http://www.dafeng.gov.cn/art/2020/10/12/art_11833_3435983.html

(二)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大丰区港区中港大道1号;联系电话:0515-83289916)

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金港科创园2期4栋;联系电话:137703209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单位名称: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件人:沈长虎;电话:0515-83289916;地址: 大丰区港区中港大道1号;邮箱:dfghyb075@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