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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0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救灾物资补充储备采购项目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有能力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须在大丰区范围内具有物资代储能力,自有或租赁仓库面积不低于2000㎡。

请申请人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每天8:30至17:30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电话:13390713868)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代储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