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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增困境儿童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区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对象。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对象的儿童分为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重病重残儿童。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区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困境儿童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5日

举报电话:0515—83816825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0515—83515582   区财政局社保科

2021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