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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大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公告

根据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布局调整过渡期管理的通知》(盐防综〔2021〕34号)的要求,大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于2021年11月25日关闭。今后,凡从我区区域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未取得其他地区出具的有效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业经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等有效凭证的,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须进入盐城市区域内保留的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核酸检测。储存、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在“我的盐城”APP进行“冷链申报”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安排盐城市内就近入仓监管,联系人:许智慧,联系电话:18361611626。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防输入”

联防联控机制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协调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