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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一族”再就业,累并快乐着
融媒记者 杨 晨

退休了,有的老人觉得终于有机会好好休息放松一下,干点自己想干的事,比如旅游、学习才艺等。但也有的老人不喜欢这种一下子闲下来的生活,想再找份工作打发时间或补贴家用。近日,记者在我区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即将退休的老人,调查结果显示,50%的老人希望可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发挥余热;35%的老人愿意在家做家务、带孙子,享受天伦之乐;17%的老人则表示,趁着自己身体还硬朗,想到处走走看看。针对“银发打工族”再就业这一社会现象,律师提醒,老人“再就业”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

 

老人再就业,最关心的不是薪酬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尽管有一部分退休老人再就业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减轻儿女负担,但多数老人表示,由于自己已经有一份相对稳定的退休金,因此薪酬、待遇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

不少老人认为,自己积淀了几十年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资源,依然还有很大的剩余价值。“如何将自身的剩余价值发挥最大作用,是我所关心的。”家住朝阳景都小区65岁的老人杨珍明说,他在退休后,又找了一份和原来专业对口的工作。

还有一些老人是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再就业的。“我年轻的时候,就喜欢与文字打交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从事了一份和文字创作没有一点关系的工作。这也是我多年的遗憾。”同样家住朝阳景都小区63岁的吴骏在退休以后,一直想重拾年轻时的兴趣爱好,于是找了一份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尽管这份工作的薪酬不高,但是它能让我实现年轻时的梦想,也算弥补了我人生中的遗憾。”

在受访的退休老人中,还有一些人表示自己是为了跟上社会节奏,多和年轻人打交道,才选择出来再就业的。

据了解,退休老人再就业的方向主要有两大类:一种是家政、餐饮、安保等服务行业,特别是保洁员这一岗位,集中了数量不少的退休老人;另外一种是有着专业门槛和资格认证的行业,像会计、教师或是一些制造业的技术岗位。

 

“银发人才”更易再就业

 

据统计,越是身体好、受教育程度高的老人,退休后再就业越容易。具体来说,有技术特长、专业职称的老人更容易再就业,这些老年人退休后大多从事的是脑力工作。

不少企业乐于接纳老年人再就业,尤其是一些技能型老人,这些退休老人甚至被称为“银发人才”。在这些企业看来,“银发人才”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社会经验,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另外,他们往往已经拥有各种社会保障,对待遇要求并不高,可以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家住万和花园小区的张政去年刚退休。退休前,他在一家国企从事财务工作。“和数字打了一辈子交道,一下子闲下来,觉得非常不适应。”张政说,退休没多久,他便张罗起再就业的事,向10家单位递了简历。由于有注册会计师证,七八家单位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最终,他选择了一家刚成立不久的新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公司的领导和同事都非常好相处,工作起来轻松、愉快。如今,他已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现在每月工资5000多元。而且整天和年轻人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变年轻了。”张政乐呵呵地说。

 

再就业老人须维护好自身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银发族”再就业劳动合同关系不是很明确,容易引发工资或者是一些意外纠纷,而再就业老人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知之甚少,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老人维权没有依据,就会陷入困境。

家住城东万佳城市广场的朱明勇是一名退休工人,每月可以领到退休金。但由于老伴患病在床,医药费用较高,为缓减儿女的压力,他在一家物业当起了保安。然而没干多久,他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伤。由于对赔偿问题分歧较大,他上诉至市法院,最终才拿到5万元的赔偿金。对此,我区涤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峰表示,近年来,我区“银发族”退休后返聘的现象较为普遍,随之而来的纠纷也在增多,“银发族”在维权方面往往会遭遇尴尬。

“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为超龄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负担工伤保险等。而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也不再具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其与单位签订的只能是劳务(聘用)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一旦产生劳动纠纷,人社劳动部门不再介入进行调解仲裁,老人们只能走司法途径寻求帮助。而法院处理时一般按照雇佣关系予以认定,对一些工伤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相关法律以侵权处理。”朱峰提醒退休返聘人员,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并在签协议时,为自己在安全保障等方面争取权益,对其中的重要条款约定清楚,如薪资待遇、休息休假、加班、协议的解除和到期等,以免发生意外时无约定可依,从而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