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岩 通讯员 丰图) 近日,区图书馆推出“你读书,我买单”新华书店大丰书城借购一站式阅读服务,打造“以人为本,以读者为中心”的现代图书馆,进一步激发广大读者的阅读热情,普及全民阅读,让读者参与到大丰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中来,真正让读者享受到便捷的新书借阅服务。
该服务时间自10月15日起,地点在新华书店大丰书城(人民南路68号)。该活动仅针对持有“大丰图书馆读者证”的人群。无读者证的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押金,至大丰图书馆或大丰书城办理“大丰图书馆读者证”。借购时,读者须在大丰书城三楼服务台出示读者证,并提供对应身份证号后六位。每位持证读者在大丰书城可选择的图书范围为近3年内出版的图书。各学科教材、教辅、课本、练习册、试卷、工具书、字典、地图、刊物、挂图、儿童贴画、多卷本、30页以内的儿童绘本书等不适合流通借阅的不在借购范围内。每次借购图书不超过押金额,归还后方可重新借购。
读者在大丰书城所借购的图书须符合图书馆的馆藏原则:少儿类图书已有馆藏量不超过10本,文学类图书已有馆藏量不超过5本,其它图书已有馆藏量不超过3本。已达馆藏量的图书不在借购范围内。借购的图书借阅期为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5天。读者所借购图书在借期结束前,须将图书归还至图书馆一楼服务总台,或大丰书城三楼服务台,交由工作人员办理归还手续。读者因个人原因导致书籍丢失或者损毁的,将按照图书馆规则进行赔偿处理。
其中,办理读者证属于免费项目,不收取任何盈利性费用,只需缴纳押金即可。读者证押金分为100元(可借两本图书)和200元(可借五本图书)。办理读者证满一年后方可退证,退证地点统一在大丰图书馆一楼服务总台办理,退证时请带好读者证和押金凭证。
该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了解读者阅读习惯与需求,继续扩大图书借阅范围,让这股“阅读旋风”不停歇,进一步引导市民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