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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法律重器 坚守民生根本
丰安办

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正式施行是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全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各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社会各界必须抓紧抓好抓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识。《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配套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秉承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理念,旨在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各镇(区、园)、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各镇(区、园)、各部门和单位,要利用行之有效的宣传工具和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贯。要通过横幅、标语、图解、读本等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电子屏、报纸、微信等媒体,积极组织专题宣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实施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以及新规定、新举措、新要求。集中开展送《条例》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要在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城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要有效保障学习宣传贯彻效果。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开展“七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预防治本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守住生命红线,守好责任底线,守牢民生根本,为“发展上台阶,建设新大丰,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