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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公告

●石松申请对位于城区人民北路三期工程5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经查,原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82592号、土地使用证证号为20106310号,现依据原发证档案、遗失启事(大丰日报2016年10月09日)及其他登记材料,拟向石松补办不动产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同时核销。特此公告,公告期30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书面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

●黄正权申请办理拆翻建后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因原土地使用证保管不善已遗失,现登报声明作废,该宗地使用权人为黄正权,土地坐落: 大中镇利民村三组11排6号,土地证号:大土(00)集用2005第0045号,公告期限为15天,若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失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将对权利人拆翻建后的宅基地进行登记。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