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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大丰市磊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对位于开发区新民五组(南翔路北)1幢、2幢、3幢他项权证办理遗失补办。经查,原房产他项权证(证号:20135132号)已遗失,现依据原发证档案、遗失启事(大丰日报2017年02月23日)及其他登记材料,拟向大丰市磊达商贸有限公司补办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房产他项权证同时核销。特此公告,公告期30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书面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