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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擦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本报记者 刘莹莹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素有“第一道防线”、“维稳之基石”之称。如何发挥好司法所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排头兵作用,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区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务实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全区14个司法所(分局)全部达到省优所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完善。我区基层司法所(分局)均在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内办公,办公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要求,区司法局投入300多万元,建成司法行政专用内网和集语音识别定位、指纹脸谱识别考勤管理系统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平台,配齐矫务通终端。投入160多万元为基层司法所配发电动自行车、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执法执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区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区14个镇(区)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村(居)都建立了“一村一顾问”制度。在村(居)设立了法律服务社,并印制了30万张零距离便民法律服务卡,发放到251个村(居)近30万户群众的家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时上门“坐诊”,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服务2次以上,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今年一季度,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件。

特殊人群管控扎实有效。我区建立健全管控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三分管理”制度。区司法局按照一定比例为基层司法所配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社工,辅助政法专编人员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严格实行社区矫正工作“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日常管理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两个”8小时落实到位。此外,基层司法所(分局)还利用矫务通终端、电话语音识别定位系统和指纹脸部识别考核管理系统功能,建立起严密的监管信息网络。各村(社区)帮教小组全面落实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转化的“三定一包”制度,帮助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我区各镇(区)司法所(分局)以“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宪法进万家”“法润江苏春风行”“农村法治文化汇演”等系列活动,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向社会各个领域覆盖延伸。通过法治宣传长廊、橱窗、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案例、漫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逐步增强广大群众理性维权意识。今年一季度,共组织开展了“法润江苏·2017春风行动”“4·8司法日”“学雷锋”普法宣传日等活动46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

目前,我区共建立镇级调委会14个,村调委会251个,聘任专职调解员646人,兼职人民调解员1210人。实现了区、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网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今年一季度,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9件,其中区大调解中心及10个行(专)业性调委会受理调处矛盾纠纷共286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