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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现就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对外公开招标,750套。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市级以上纤维检验所的产品质量跟踪检验证书;3.为相关单位提供公寓用品的业绩证明;报名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级以上纤维检验所的产品质量跟踪检验证书、为相关单位提供公寓用品的业绩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区人民北路丰尚国际1#楼9楼)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联系人及电话:杨胡艳、18761216296,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17:30时前。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

2017年7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