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杨增兰申请位于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三组一宗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经核查:该宗地登记的原权利人为颜金才,现经遗产公证 给 杨 增 兰,地 号 为320982102206JC00869,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面积为200平方米,原土地证声明作废。现依据原发证档案、相关材料及遗失声明(大丰日报2017年5月10日),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作废注销。特此公告,公告期15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联系电话:83612131。

盐城市大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