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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警察季祥:是执法尖兵,也是审案神探
本报记者 袁梦秋

 

2018年12月28日,“奋进新时代”盐城公安工作汇报会上,第六届“盐城最美警察”揭晓,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歌》的旋律中,季祥捧回了从警14年来,继区公安局“十佳执法能手”“大丰区十佳青年民警”后又一个沉甸甸的奖杯。

季祥是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中队的中队长。从吉林大学毕业后,初出象牙塔的季祥通过考试,如愿穿上了一身飒爽的警装,这一穿就是14年。不论是案件侦查,还是案件审核,他始终保持“细节决定成败”的执法理念,从小处着手,保证执法质量,书写了从事刑事审核工作以来“零失误”的完美答卷。

 

成长:一起案件100次的请教

 

虽说在大学读的是法制专业,但一个刚毕业的非对口类学生,对于公安专业的知识总还是欠缺的。考试后被分配到区公安局法制科的季祥深知自己的不足,为了补齐短板,他主动要求到一线去,在2006年正式成为城北派出所一名民警。

2007年,辖区内某浴室楼下发生一起53人的聚众斗殴案件,造成3人轻伤,接处警的正是季祥。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大案件,季祥紧张中又带着一丝焦虑。他一边抓捕嫌疑人,一边录口供形成卷宗,把已经形成的卷宗送往检察官手中的同时,还要接着请教检察官需要补办的证据和材料。

“光是这一起案件我就跑了不下100趟检察院,最后检察院的门卫都以为我是院里的工作人员了。”回忆起这起案件,季祥感触颇深,“也正是这100多趟,让我从‘非专业’裂变成了‘专业’。”

多年的磨砺,让季祥从一个“学生”成长为一名行业中的“高手”。2015年,区公安局小海派出所抓获一个用毒镖射杀狗进行贩卖的团伙。当初,办案民警将这一团伙定性为盗窃,但卷宗送到季祥的手中后,他认真分析了案件,认为定性并不准确,这一团伙的主观用意是用毒镖射杀狗后销售给他人,应该定性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他把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办案民警,大家这才意识到差点出了错。最终,该团伙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决。

 

钻研:“对症下药”才能巧拿证据

 

为了确保办案民警大案取证规范化、无差错,无论是2014年到法制大队刑事案件审核中队做副中队长,还是2018年8月份任中队长,季祥总会提前介入,指导案件办理和取证工作的开展。

2018年7月,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一伙以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展调查。由于案件周期跨度长,涉及到百余人,加上犯罪嫌疑人裴某前科累累,反侦查意识极强,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在这个关键时期,季祥加入专案组,提前介入审查。审讯时,狡猾的裴某依旧一言不发,季祥不断寻求突破口,当了解到裴某江湖习气较重、看重所谓的“老大面子”等特性后,季祥和办案民警巧妙运用“激将法”“敲山震虎”等审讯技巧,终于让裴某开口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得以顺利侦破。

2016年的一天,群众举报城西某小作坊用有毒物质加工猪头肉,且每天的销量较大。办案民警立马赶到现场,发现小作坊大门紧闭防守严密,“万一打草惊蛇对方毁灭证据怎么办?”想到这里,办案民警只能守在周围,不敢硬闯。了解情况后,季祥主动介入,提出该案中取得物证的重要性,让办案民警在嫌疑人送货的必经之路蹲守。次日凌晨三点,当嫌疑人将加工好的猪头肉往市区送时,民警立刻出动,抓了个正着。季祥立即安排将猪头肉封存并送往食品检测站检测,在有力的证据支撑下,该案成了一起铁案,不仅让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更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点赞。

 

愧疚:孩子眼中的“客人”

 

守护全区市民的平安,不能没有“硬实力”,“4年3000多起案件且无一差错”就是季祥身为最美警察的最佳注脚。

顾名思义,审核的重点便是“审”,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是不计其数。4年前,季祥还梳着小分头,如今因为掉发剃成了“平顶”,加上经常熬夜动脑筋,37岁的季祥总是自嘲“发际线堪忧”。而说起这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中队长,同事张建飞很是佩服,“为了确保每起案件无差错,他把每起案件的卷宗都翻烂了,办案期间从来都没有在凌晨1点前离开过办公室。”也正因为此,季祥对家庭始终带着一丝愧疚:妻子生孩子时,他正在出差;如今每个月待在家的时间也是屈指可数,孩子有时甚至会抱怨他简直像是一位“客人”。

刑事案件审核工作,是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最后关口,无疑也成为了当事人及其家属亲友关注的重点。面对各种说情和利益诱惑,季祥始终与家人一起安守本分,不为高利所动,也不为重金所惑。2017年6月,丰华街道海丰村唐某等人因无故殴打他人被刑事拘留。唐某亲友通过关系找到季祥请求在审核时手下留情,并送重金到其家,被季祥和家人严词拒绝。“虽然作为一名丈夫和父亲,我并不十分称职,但他们却总是无怨无悔地支持我的工作。”季祥笑了笑,坚毅的眼神中满是欣慰和感动,“家人的理解,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