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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解读

根据会议安排,现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一解读。

一、《规定》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也就是“四个最严”,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对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出要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起草了《规定》。《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二、《规定》出台和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

《规定》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长效机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抓好《规定》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规定》的出台和贯彻落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形成了系统科学、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为全党全国践行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其中,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是核心要求之一。《规定》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为主线,聚焦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规定》的出台和贯彻落实,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保障食品安全是其中的应有之义和底线要求。《规定》以强有力的制度措施,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饮食安全的理念,固化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这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具体体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规定》的出台和贯彻落实,是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关键环节。责任是灵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食品安全意识强不强、食品安全责任清不清、落实严不严、问责到不到位,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食品安全态势是否平稳。《规定》的制定出台,旨在紧紧抓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紧抓住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这一“关键环节”。贯彻落实《规定》,就是要真正把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快健全更加科学、完备、严谨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四)《规定》的出台和贯彻落实,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经过多年努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不仅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是什么”,也明确了“怎么干”,还明确了履职到位与否“怎么办”,既是一份“责任清单”,也是一个“工作指南”。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5章22条,分为总则、职责、考核监督、奖惩、附则等部分,学习中,应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方面。《规定》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规定》明确的6项职责,重点是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规定》明确的6项职责,重点是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推进食品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二)政府分管领导职责方面。地方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主要抓好8项工作:一是协助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三是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四是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五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六是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七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八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领导职责方面。《规定》涵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工作的责任。其中,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明确包括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粮食、教育、政法、宣传、民政、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或者领域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工作,以及为食品安全提供支持的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商务等领域工作。地方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地方人大、政协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形成各领域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四)考核考察方面。《规定》明确了三大督促落实的手段。一是跟踪督办。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履职检查。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评议考核。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着重强化了结果运用,明确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五)奖励激励方面。《规定》明确了实施问责的6种情形,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与此同时,《规定》明确了从轻、减轻和从重追责的相关条款,有利于区分干与不干、真抓与虚抓,消除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规定》同时要求大力表彰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四、贯彻落实《规定》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等各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作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通过组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干部轮训等多种方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把握《规定》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精神。建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属地食品安全责任能否落地落实,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作用,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督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严格落实责任。食安委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责任。

(三)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督促“从田头到餐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风险监管”、“黑名单”、量化分级、责任约谈、信用评价、信息公示、有奖举报等监管措施,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依法从业、诚信自律的内生动力。

(四)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源头严防,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坚持过程严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乳制品、畜禽肉制品、保健食品、网络餐饮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一非两超”、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等的隐患排查,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突出问题。优化小作坊准入服务,组织食品摊贩集中整治,推动小餐饮备案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风险严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强化食品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收集运用检测数据信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重典治乱,严查大案要案,加强“行刑对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坚决做到违法行为纠正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治理到位,坚守安全底线。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健康饮食意识,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畅通投诉渠道,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