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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通信网络诈骗
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

【警情数据】

近日,大丰警方共接报通信网络诈骗警情6起,其中网络小额贷款诈骗3起、冒充公检法诈骗2起、网络刷单诈骗1起。

 

【典型案例】

11月22日,市区某小区的赵某在家中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平安贷款客服,以增加银行流水为由,要求赵某扫支付宝二维码转账及银行卡转账,通过这种方式骗走赵某15.7万元。

11月15日,大中街道的冯某接到一个自称是盐城社区总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冯某的身份证在北京办理一张社保卡用于犯罪了,并将其电话转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北京公安的电话上,对方以制作电子笔录为由要求加冯某为QQ好友,后通过QQ要求冯某通过转账证实有经济能力不是骗保。冯某通过兴业银行先后转账6次到对方账号中,被骗金额共计64496元。

 

【手段分析】

骗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迷惑被害人。骗子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被害人一旦上钩就会被“吃干榨净”,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并不鲜见。

 

【应对有道】

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公检法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国家没有所谓的“安全账号”和所谓的“资金托管中心”,要求转账、汇款进行资金审查的,一律是诈骗。

大丰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诈骗手段不断更新换代,花样多变,防不胜防。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收到事有蹊跷的陌生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注意防范,多存戒心,凡事冷静多咨询,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

若遭遇通信网络诈骗,应及时拨打24小时反诈热线:0515-83538000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    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不透露:不因贪小利而受犯罪分子及其短信的    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信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