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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本报讯  日前,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细则》,进一步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级验收条件和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近年来,我区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要求,高标准谋划、严要求推进,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以灌溉泵站为单元,推行“以电折水”模式,安装计量设备1069座,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45个,全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目前已完成98.45万亩改革面积。据了解,《细则》主要包括改革组织领导、区域范围、计量安装、水价控制、机制建立、改革成效6项基本条件和16个考核指标。我区将严格按照《细则》,逐项打分、逐项审核,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级验收。

(杨国栋 朱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