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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军人本色 甘为“天平”增辉
——致敬区法院复转军人
本报记者 薛思思 通讯员 董正远 赵超越

有这么一群人,退役脱下军装,进入法院,他们初心不改,退伍不褪色,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怕苦、不怕难,始终牢记光荣传统和使命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军人风采。他们,以曾当兵为荣!

近年来,区法院从国家、省、市、区捧回一个又一个金灿灿的奖牌,在这些令人羡慕的荣誉背后,凝聚了一批批昔日军人的赤诚与奉献。全院有35名干警是军人出身,他们是工作一线的中坚力量,为法院司法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法院“最可爱的人”。

 

黄杰:用真心赢得民心的“军人法官”

黄杰,1989年从部队复员到法院工作,历任助审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30多年里,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本色,有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工作以来,共审执各类案件近3000件,为法院民商事审判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基层办案中,黄杰也遇到不少难题,让他感到压力最大的是当事人的不解。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认真审理每一件案件,确保每一件案件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尽最大的努力,争取群众最多的理解。在他处理过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虽然经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原告仍不理解,并在深夜打电话到他家中,严重影响到他家人的正常生活。但黄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最终收获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满意。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用自己的辛劳成就着社会的和谐之美。黄杰却说,“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不能当逃兵,要用真心去感动他们。不抛弃、不放弃,这才是我们当兵人的秉气!”

 

唐登翾:守卫法院安全的“幕后英雄”

如果把法官看作是“台上主角”,那么法警就是“幕后英雄”。法警大队的法警唐登翾,2014年10月从江苏无锡空军某部队转业进入该院,先后在执行局、法警队工作,多年来带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了拘传、搜查、扣压、提押、还押等各项工作安全,防止了被执行人和被告人脱逃、自残事件发生,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多年来,脱下军装穿上警服的唐登翾,积极参加法警队开展的警务科目和体能训练,充分发扬“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精神,带领青年法警一起摸爬滚打,高标准完成各项集训任务,促进警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该院法警队都以高分通过省高院法警业务技能竞赛和考核验收。司法警察大队先后4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唐登翾先后被区法院评为执行办案标兵、盐城市中院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安检过程中,因特情处置有力,及时有效阻止一当事人吞金自伤事件,他还受到了市中院通报表扬。

 

杨勇:甘愿默默奉献的“贴心管家”

2017年10月,从安徽铜陵某部队转业后,杨勇正式来到法院工作。正逢该院人事变动期,根据用人需要,他被分配到该院行装科,在法院后勤部门做服务工作。

行装科的工作事无巨细,关系到法院干警的衣、食、住、行以及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方方面面。杨勇没有半点怨言,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尽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军队“吃苦、奉献、战斗、服务”的优良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物资采购、维修、食堂管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由于工作突出,他被区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被区消防救援大队表彰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杨勇圆满地完成了二次转型,他感慨地说:“从部队到地方,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性质都有着很大的转变,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永葆军人本色,甘为‘天平’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