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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行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着力搭建见习平台,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及时发放见习补贴,切实减轻了企业用人负担。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用人主体和青年人才及时全面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推动就业见习政策直达快享,区人社局对就业见习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细致梳理,现解答如下:

 

→见习人员篇

 

1.问:什么是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

 

2.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答:一是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是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在校生;三是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3.问:见习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其中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基地如有特殊需求的可放宽至1-3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4.问:见习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吗?

答: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在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后,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5.问:个人就业见习岗位如何申请?

答:个人办理: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或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进入“就失业服务”→“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点击意向岗位提交申请。见习基地审核通过后,个人点击“见习人员确认”,在线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经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上岗。

单位办理: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招收就业见习人员”,点击“申报”,进行见习岗位报名,录入见习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见习人员经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上岗。

重要提醒:此方式需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提前沟通并达成录用意向。人社部门审核上岗后,就业见习协议于次月1日生效,请及时购买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且时间覆盖见习期,并在申报补贴时上传有效保单。

 

→见习基地篇

 

1.问: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对象有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如何申报?

答: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具体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能够持续提供5人及以上见习岗位、有完善的见习训练计划及考核制度、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申报办法:申报单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申报”。

 

2.问:如何发布见习岗位?

答:见习基地应积极开发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提升岗位质量,增强岗位吸引力。

发布办法: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见习岗位发布”→“申报”,见习岗位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

 

3.问:什么是就业见习补贴?

答: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4.问:就业见习补贴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就业见习补贴的每月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问:申领就业见习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申报?

答: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就业见习基地要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当月出勤达15天及以上的,见习基地可享受当月的就业见习补贴,不满15天的,补贴不予发放。就业见习基地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应按月如实填报考勤数据、上传预支见习补贴的银行流水(预支见习补贴发放凭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況(或雇主责任险)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申报办法: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第一步,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见习考勤管理”→申报;第二步,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考勤)”,进行上传申报。

 

6.问:什么是一次性见习补贴?如何申报?

答:对年度内留岗率在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岗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留岗率是指年度内见习基地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除以年度内组织见习人数。

申报办法:见习基地在次年2月底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一次性见习补贴申领”,上传《一次性见习补贴申领表》申请上年一次性奖励补助。

广大用人主体及青年人才如需了解就业见习政策详情,可关注“盐城市大丰区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热线电话:0515-83929231。